【学生观察员】关于组建教育教学学生观察员队伍的通知

时间:2023-11-06浏览:530设置

各位同学,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为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时掌握教育教学运行动态,充分发挥学生在一线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在教育教学管理部门、教师、学生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切实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教育教学学生观察员队伍组建工作。

一、 学生观察员的组成

1.学生观察员包括年级观察员和学院观察员,年级观察员一般由各学院各年级中心组学习部部长担任,每学院设学院观察员一名,由各学院推荐选拔产生,负责年级学生观察员日常工作的通知及协调安排等,原则上为大二或大三年级学生。

2.学生观察员队伍应尽量保持稳定,如有特殊情况,每学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每学年初,由各学院将学生观察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发中心”)评估办邮箱:pgb@nuaa.edu.cn

二、 学生观察员的工作职责

学生观察员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客观的收集和反馈日常教育教学信息。

学生观察员应收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教师教学,包括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教学态度、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情况;

2.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和学院教育教学管理部门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师生对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教学保障,包括教材选用、教学设备、教室整体情况,实验实习实践场地、环境、条件等方面的相关情况、意见和建议;

4.学生学习,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课堂状态等各方面的表现,以及学习中遇到的困难等;

5.其他教育教学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 学生观察员的工作管理

1.学生观察员工作的开展由学院和教发中心、教务处、学生处共同组织。

2.信息反馈:

1)关注教发中心公众号,微信搜索“南航教发评估中心”,或扫描下二维码添加。

 

2)进入公众号后,点击“移动教发”—“教学信息反馈”,点击进入填写相关的反馈信息。

每学期至少期中和期末各反馈一次。

3.教发中心将不定期召开学生观察员座谈会、培训会,总结经验、交流心得,收集并整理相关反馈信息,更好地发挥学生观察员的作用。

四、 学生观察员的考核与奖励

每学期,各学院对学生观察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学生,学校进行适量奖励。

工作联系人:刘惠平

联系电话:84895711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学生处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学生观察员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2:学生观察员信息反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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