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观察员提交反馈信息的通知
各位同学,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为持续发挥学生观察员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中的关键作用,畅通师生沟通渠道,确保教育教学信息的常态化、高质量反馈,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反馈信息
(一)反馈内容
学生观察员应秉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客观地收集和反馈日常教育教学信息,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教师教学: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教学态度、教学方法等情况。
2.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及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师生对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3.教学保障:教材选用、教学设备、教室环境、实验实习实践场地与条件等情况及改进建议。
4.学生学习:学习态度、学习纪律、课堂状态、学习困难等情况。
5.其他意见与建议: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其他问题与建议。
(二)反馈方式
1.反馈平台:通过“南航教发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信息反馈。

2.反馈路径:进入公众号→点击“移动教发”→选择“教学信息反馈”→填写并提交信息。
(三)反馈要求
1.每学期需进行常态化反馈,学期中和学期末至少各反馈1次有效信息,鼓励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反馈。本学期的学期中反馈请于4月28日前提交,学期末反馈请于6月25日前提交。
2.反馈信息应具体、客观、具有建设性,避免空泛描述。
3.发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意见,请立即反馈。
4.您提交的反馈信息是学校了解教学一线实况、改进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请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反馈。
二、管理与考核
1.组织单位:学院和教务部、学生处、校团委共同组织。
2.交流培训:教务部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生观察员座谈会、培训会,交流经验,收集反馈,提升工作实效。
3.各学院每学期对学生观察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学生,学校进行适当奖励。
学生观察员队伍是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人员推荐、选拔和日常管理工作;请学生观察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联系人:刘满让 联系方式:025-84896952
教务部 学生处 校团委
2026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