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观察员提交反馈信息的通知

时间:2026-03-24浏览:213设置

关于学生观察员提交反馈信息的通知

各位同学,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为持续发挥学生观察员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中的关键作用,畅通师生沟通渠道,确保教育教学信息的常态化、高质量反馈,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反馈信息

反馈内容

学生观察员应秉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客观地收集和反馈日常教育教学信息,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教师教学: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教学态度、教学方法等情况。

2.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及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师生对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3.教学保障:教材选用、教学设备、教室环境、实验实习实践场地与条件等情况及改进建议。

4.学生学习:学习态度、学习纪律、课堂状态、学习困难等情况。

5.其他意见与建议: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其他问题与建议。

(二)反馈方式

1.反馈平台通过“南航教发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信息反馈。

2.反馈路径:进入公众号→点击“移动教发”→选择“教学信息反馈”→填写并提交信息。

(三)反馈要求

1.每学期需进行常态化反馈,学期中和学期末至少各反馈1次有效信息鼓励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反馈。本学期的学期中反馈请于428日前提交,学期末反馈请于625日前提交。

2.反馈信息应具体、客观、具有建设性,避免空泛描述。

3.发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意见,请立即反馈。

4.您提交的反馈信息是学校了解教学一线实况、改进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请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反馈

二、管理与考核

1.组织单位:学院和教务部、学生处校团委共同组织。

2.交流培训:教务部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生观察员座谈会、培训会,交流经验,收集反馈,提升工作实效。

3.各学院每学期对学生观察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学生,学校进行适当奖励。


学生观察员队伍是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人员推荐、选拔和日常管理工作;请学生观察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联系人:刘满让    联系方式:025-84896952


教务部  学生处  校团委

20263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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