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检查】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期初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01浏览:213设置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学期

教学质量“期初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学校教学规范检查实施办法要求,现开展2025-2026学年第学期教学质量期初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开学第一周,即202632202638日。

二、检查范围

着重对教师到岗、学生到课、课堂教学效果等学风教风进行常规质量检查。同时对课程安排、课程资源、教师备课、安全保障等教学准备情况进行常规质量检查。

针对首次授课的教师,特别是新教师的首次授课,利用期初教学检查组织校院督导专家组进行授课前教学辅导。

三、工作要求

1.期初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相关部门采取现场巡查、随堂听课、飞天云课堂查课、师生座谈等形式进行抽查。

2.各位授课教师应对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标准》([校师发字〔20235])的要求,持续完善课程教学材料,做好授课准备工作。

3.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小组积极行动,专人负责,确保期初检查质量,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4.各教学单位应围绕上学期期初、期中和期末检查情况,针对重点问题、专项问题开展研讨并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5.期初检查是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加强对学院、专业和教师教学规范管理经验的示范推广,营造良好的质量文化氛围。

工作联系人:刘满让

联系电话:025-84896952


教务部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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