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上半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要求
1.2023年10月以来,新入职拟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在编或非在编人事代理的专任教师(含长空博士后)和专职辅导员须参加省统一培训与课程考试(以下简称“省统一培训”)和我校组织的新教师校本培训活动(以下简称“校本培训”)。完成培训要求且考核合格者可获得“江苏省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教师校本培训合格证书”。
2.2023年10月以来,新入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进校前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以及其他类型人员可根据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意见,自主选择参加校本培训活动。完成培训要求且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教师校本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1.省统一培训: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五门课程。采用网络课程培训的方式,学员在完成学时后方可参加省统一考试。考试由省高校师培中心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组织统一命题,其中《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以教材和网络授课内容为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为主。考试均为闭卷,每门考试科目总分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科目成绩有效期2年(2023年之前取得的成绩有效期到2024年12月31日),成绩过期后需重新报名此科目培训和考试;考试全部合格者,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长期有效。
2.校本培训:根据《新教师教学能力校本培训实施办法》(校师发字〔2021〕7号),校本培训周期为一年,培训课程体系包括师德师风、政策理论、教学技能、教学创新和工程实践五个模块,课程类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须完成不少于2次集训和不少于3次教学观摩,选修课须完成不少于20学分的课程修读。根据当年学校发布的培训方案,教师通过“教师一体化培训平台”自主报名课程并全程参加学习。
三、培训报名与时间
1.省统一培训报名:新入职的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请于3月26日-4月2日自行在省统一培训系统完成培训注册及考试报名工作,待学校管理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进入培训系统进行课程学习及测试练习,对首次考试的学员,系统自动勾选培训考试科目。培训系统网址:http://jsgspx.gspxonline.com(学员注册及学习方式说明详见附件1)。
2.校本培训报名:新入职的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以及自主选择参加校本培训的人员请于4月2日前自行在“教师一体化培训平台”(登录网址:http://jspx.nuaa.edu.cn/web)完成新教师信息登记(登记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3.审核工作:省统一培训报名的资格审核由教发中心登录省统一培训系统在4月7日前完成。校本培训报名的信息审核由学院管理员登录“教师一体化培训平台”(审核网址:http://jspx.nuaa.edu.cn/admin)在4月6日前完成,确认名单后将系统导出的《2024年新教师校本培训报名汇总表》PDF签字盖章版发送至教师发展办公室邮箱:jsfz@nuaa.edu.cn;人员编班确认由教发中心登录“教师一体化培训平台”在4月7日前完成(审核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4.学习考试:省统一培训系统将在2024年6月16日24时关闭(此时间为统计学员培训学时的截止时间,统计结果将作为判定学员是否具有考试资格的依据),考试时间暂定2024年6月29-30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标注为准。
四、免修免考
1.申请:申请免修免试的人员须在省统一培训系统上提出申请,并根据免修免考条件上传个人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在学期间成绩单等佐证材料,其中成绩单上需清晰显示以下内容:个人姓名、所学专业、“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名称(需完全一致),以及课程考试考核成绩。
2.审核: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具备免修免考资格。申免不符合免考条件而申请免考的,产生后果责任自负。为保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报名系统关闭前完成免修免考审核工作,学员务必在报名系统开通后尽快完成相关材料上传,及时关注审核是否通过情况。
五、补考事宜
补考人员也需通过省统一培训系统报名才能参加考试,对申请补考的学员,系统默认自动勾选补考科目及相应的培训科目。对于2018年前参加培训的学员,在提交历史合格成绩的佐证材料后,可自行勾选补考科目。
六、有关说明
1.“江苏省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认定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要求开展报名组织工作。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教师校本培训合格证书”是新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证书、任课资格等的必备条件之一。
3.新教师岗前培训组织实施等工作由教发中心负责解释,教师资格认定、转正定级等工作由人事处师资办负责解释,任课资格申请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4.学校承担新入职教师首次报名受训的所有费用,含培训费、考试费、教材费(教材由教师在省统一培训系统报名时自行预订,如未预订则后果自负)。
5.因课程补考产生的后续培训费、考试费、教材费等均由教师个人承担,教师个人在4月2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学校财务账户(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御道街支行,银行账号:320006639010149000354),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姓名+岗培补考+门数”,由教发中心认领代收后统一交至江苏省师资培训中心和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6.培训费、考试费:每科培训费80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课程免收培训费),每科考试费20元。教材费:《高等教育学》45元/本,《高等教育心理学》45元/本,《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45元/本,《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42元/本,《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35元/本。
七、其他
本次工作联系人:朱瑶丽、易洋;联系电话:84891009;邮箱:jsfz@nuaa.edu.cn。
附件:1.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系统学员手册附件1: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系统学员手册.docx
2.“教师一体化培训平台”新教师校本培训信息登记流程附件2:新教师校本培训信息登记流程.docx
3.“教师一体化培训平台”新教师校本培训信息审核流程附件3:新教师校本培训信息审核流程.docx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