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高质量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扎实推进自评自建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依据《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6号)》文件精神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师发字〔2023〕11号)布置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一轮校内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二、评估内容
1.开展自评报告评审工作。学校11月28日起,组织校内外审核评估专家对各单位的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进行线上线下评审。12月27日前听取相关负责人围绕审核评估的指标研究、自评自建、存在问题、标杆调研和整改举措等方面汇报,12月31日前按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反馈评审意见。
2.组织落实评建整改工作。相关单位对照审核评估指标要求,针对教育教学规范交叉检查、专业自评估、课程自评估、学院自评报告等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全校本科教育教学专项巡察反馈的意见,举一反三,深入研究问题、制订整改方案,推进改进提升。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预评估工作,提高站位、密切配合,确保预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2.全员参与、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以预评估为契机,营造“人人知晓评估、人人参与评估”的良好氛围,推进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教育教学质量文化建设。
3.压实责任、整改提升。各单位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细化整改举措、整改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以更充足的准备迎接正式评估。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