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估】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 第一学期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8浏览:213设置

各学院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把好人才培养质量关,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本学期课堂教学评估及教学文档抽查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教学评估相关工作

本学期教学评估将全面使用新“教学质量监评系统”网址:ev.nuaa.edu.cn

(一)评估基础工作

核对开课课程类型。请本科及研究生评估秘书及时检查核对本单位所开课程类型。课程类型关联评估指标,课程类型不准确会造成评估指标不准确,影响评估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仔细核对课程类型

(二)常规评估工作

1.学生日常反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学生可随时反馈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上课教师应根据学生反馈及时改进教学

2.学生过程性评教。在课程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可随时修读课程的学生发起问卷调查,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完善和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方法。

学生日常反馈和过程性评教功能为新评估系统新增功能,操作简便,请各位任课教师积极使用,通过过程性评价及时促进教学质量的改进与提升。

3.学生总结性评教。在课程教学结束阶段,由修读课程的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与组织以及个人的学习参与度和学习收获等给予全面评价。

4.教师自评。在考试后一周内,由任课教师对本学期承担的课程进行评价。总结改革举措和成功经验,反思存在问题与不足,提出科学合理的改进措施。

5.院系领导听课。学院(教学单位)领导应按校、院相关规定听课,听课后及时与教师交流听课建议和意见,客观、详实填写《听课记录表》并及时上传至“教学质量监评系统”。

6.严格执行调课管理制度。强化本单位教师调课管理规范,及时向教学评估办公室通报调课变动情况,对没有履行调课手续而随意调课的教师、没有及时通报调课变动而造成较严重影响的责任人员,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开展精准赋能。本学期继续开展“教师教学能力精准赋能”专项着力提升潜质教师教学能力,促进课堂教学水平提升,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综合评估工作

1.提交综合评估申请及听课安排。有意向申请综合评估的教师在“教学质量监评系统”里提交申请,学院评估秘书审核并安排督导和同行专家听课。任课教师五年内至少申请一次综合评估,请各单位统筹安排,确保年内全覆盖。

2.上传综合评估相关材料。申请综合评估的教师在开课前将被评估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教学计划)等文档上传至“教学质量监评系统”,鼓励教师提供课程教案、课程创新设计等材料,供督导和同行专家查阅。

3.开展“说课”活动。

1)每位申请综合评估的教师须准备8-12分钟综合评估课程陈述,简要介绍课程目标、课程大纲、课程设计、课程内容、考核方法、所选教材等。

2)“说课”活动由各学院(教学单位)组织,学院(教学单位)督导组成员、系教学主任、课程组老师参加,在每位教师陈述后进行点评、指导,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综合评估说课评价表”交评估办公室备案,“说课”评价将纳入综合评估评价体系。

4.开展至少一次过程性评教。申请综合评估的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修读课程的学生发起问卷调查,依据学生反馈信息,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中的优势和不足,强化持续改进。

5.核对教师教学档案。申请综合评估的教师须核对教师教学档案数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提交综合评估课程总结。上学期参加综合评估的教师按时将课程总结上传至“教学质量监评系统”,供督导查阅、评价。

二、学院督导组相关工作

1.制定督导组工作计划。在总结上学期督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据学校、学院(教学单位)的工作重点制订本学期工作计划,确定教学督导工作内容。

2.开展课堂教学督导。积极拓宽听课覆盖面,适当扩大综合评估范围,加强与师生的沟通交流,课后应与被听课教师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面对面讨论与交流,切实帮助教师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3.检查综合评估课程的教学文档。完成上学期综合评估课程评价表第二部分(B面,即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试卷评阅、试卷分析、课程总结等教学文件)的检查分析工作。

4.试卷抽查。扩大试卷抽查范围,对照《试卷管理规范》要求,严查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平时成绩评价、批阅规范、核分准确存档完整、试卷分析等方面完成评价工作,并确保抽到的问题试卷整改到位。

5.学位论文督导。扩大抽查范围,抽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注重对论文质量和过程性材料的检查,保证论文存档材料的完整性;适量抽查硕士学位论文;对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进行检查。

6.以往问题跟踪。对以往教学评估连续出现问题的课程,须持续跟踪听课,并给予反馈与指导。对以往学位论文抽查、试卷检查中发现把关不严的教师进行检查,跟踪整改情况,形成跟踪整改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与教师。

以上各项工作请督导组及时将评价结果上传至教学质量监评系统”,以便及时反馈给相应教师进行改进提升。

督导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应及时向各单位分管教学的领导报告,并第一时间通报给学校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强化质量监督,严把质量关,不遮掩、不隐藏、不回避。

三、教师教学档案核对工作

1.核对对象所有任课教师

2.核对方式、核对内容、核对范围及时间等将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教学评估工作。教学评估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环节。请各学院和教学单位务必重视教学评估工作,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以评促管、以评促建,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2.充分发挥教学督导作用。教学督导在规范教学活动、跟踪教学运行、反馈教学信息、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应帮助教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教学水平、改善教学效果。

3.营造优良的质量文化。各学院和教学单位需做好教学评估工作的宣传,进一步认识评估工作对促进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性,营造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氛围。

五、时间安排

工作类别

具体工作

参与人员

截止时间

评估基础

核对所开课程类型

评估秘书

2023928日前

常规评估

完成总结性评教

学生

结课后一周内

提交自主听课结果

院系领导

20231222日前

完成教师自评

任课教师

2024117日前

综合评估

提交综合评估申请

申请综合评估的教师

2023920日前

综合评估专家安排

评估秘书

2023928日前

上传综合评估相关材料

申请综合评估的教师

开课前

提交上学期综合评估课程总结

上学期参加综合评估的教师

2023915日前

督导组工作

提交督导组工作计划

教学督导组组长

2023920日前

检查上学期综合评估课程的教学文档

教学督导

2023930日前

试卷论文抽查

教学督导

20231130日前

提交课堂教学评估结果

教学督导

20231222日前

请各学院及教学单位按时间节点做好课程教学评估工作。

教学评估相关表格从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网站常用下载栏下载(http://cfd.nuaa.edu.cn)

工作联系人:孙彩云、刘惠平、鞠蓓蓓

联系电话:84895711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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