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检查】关于开展教学工作“期末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3-06-25浏览:670设置

关于开展教学工作“期末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化,营造优良的教学质量文化氛围,根据《本科教学规范检查实施办法》,现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期末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十九周至二十周,即2023625日至202375日。

二、检查范围

1.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过程性考核执行情况、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基层教学组织运行情况、教学档案存档情况等。

2.本科毕设(论文)工作。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答辩组织情况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3.课程考核情况。考风考纪情况,课程考核规范要求落实情况、试卷批阅及存档规范情况等。

4.本学期设定的专业设、课程设、教学等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学期总结等。

三、工作要求

1.期末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成立以院系领导、督导、专业与课程负责人等为主要成员的检查工作小组,加强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务求实效。

2.自查采用考场巡视、查阅有关教学记录和教学档案等方式进行,根据自查情况撰写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3.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教学总结与研讨,促进教师进行教学总结与反思。

4.各教学单位应扎实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妥善留存检查材料及结果,及时总结并整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较为严重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发中心。

5.期末检查是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稳定教学秩序起到重要作用。各教学单位和教师应积极配合,切实把教学质量的提升有效落实到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6.各教学单位结合检查情况,围绕问题、整改和经验做法等形成1000字以内的工作总结,于719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到教发中心评估办邮箱:pgb@nuaa.edu.cn

工作联系人:刘满让,刘惠平,电话:84895711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3.6.25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