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质量“期初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本科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健全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落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教学规范检查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质量期初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开学前一周至开学第一周,即2023年2月6至2023年2月20日。
二、检查范围
开学前一周主要对课程安排、课程资源、教师备课、安全保障等教学准备情况进行常规质量检查。开学第一周,着重对教师到岗、学生到课、课堂教学效果等学风教风进行常规质量检查。
三、工作要求
1.期初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相关部门采取现场巡查、随堂听课、师生座谈等形式进行抽查。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成立以院系领导、督导、专业与课程负责人、辅导员等为主要成员的检查工作小组,专人负责,确保期初检查质量,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2.各教学单位应及时总结和整改期初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应对机制处理常发性、反复性问题,及时上报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妥善留存期初检查方案和检查结果等相关材料。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较为严重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任务、责任清单、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发中心。
3.期初检查是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查结果将纳入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考核体系。教发中心、教务处将加强对学院、专业和教师教学规范管理经验的示范推广,营造良好的质量文化氛围。
4.各教学单位请于2月24日前将期初检查工作总结表电子版发送到教发中心评估办邮箱:pgb@nuaa.edu.cn。工作联系人:刘满让,电话:84895711。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