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教师教学能力校本培训实施办法》(校师发字〔2021〕7号)文件精神,《新教师校本培训合格证书》是新教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任课资格等的必备条件之一。文件规定新教师自报名参加校本培训起一年内(2021年校本培训班培训周期应为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按培训计划完成必修课与选修课修读任务,且提交微课作品和培训心得等总结材料即可申请校本培训结业。其中,必修课须完成不少于2次集训和不少于3次教学观摩,选修课须完成不少于20学时、28积分的课程修读。
因疫情影响,省教育厅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了调整,发布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16号)文件。通知规定2022年江苏省仅开展一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且需于2022年4月29日之前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个人申报工作。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秉承“服务教师发展、助力教师成长”工作理念,考虑到相关手续办理的周期影响,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对2021年校本培训班学员的相关工作做如下调整:
1.截止目前校本培训必修课已完成1次集训、选修课已修满20学时/积分的学员可申请“结业预办手续”;
2.申请“结业预办手续”的学员需签署承诺书(见附件),承诺在培训周期内,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完成所有培训任务;
3.按期完成结业任务的教师,方可获得《新教师校本培训合格证书》,若未能完成结业任务者,人事档案和教师培训档案将备注“校本培训未结业”。
请申请“结业预办手续”的学员打印并签署承诺书(见附件),并于2022年4月21日前扫描或拍照提交至网址:https://jinshuju.net/f/Hb8N8F。
本次工作联系人:朱瑶丽,易洋 电话:84891009
附件:《2021年校本培训班学员申请“结业预办手续”承诺书》附件承诺书.docx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