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估】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2-25浏览:333设置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

春季学期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深化教学评估改革,把好人才培养质量关,现将本学期课堂教学评估及教学文档抽查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线上教学课程评估相关工作

根据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相关要求,221日(周一)至36日(周日)以“线上教学”为主开展教学工作。

各单位督导组应提前对本学期前二周上课的教师进行摸底分析,对首次线上授课的教师进行课前辅导和优先听课。在线上教学期间,课程综合评估工作正常进行,督导组成员应每周进行2次以上线上听课。

二、学院教学评估相关工作

本学期学生、督导和同行专家应在17周之前提交对课程的评估结果,任课教师在暑假第一周提交自评结果。请各学院及教学单位按以下时间节点做好课程教学评估工作。

以下15项工作,请各单位在316日前完成:

1.综合评估计划的组织安排。评估秘书在“教发评估服务平台”(网址:nwp.nuaa.edu.cn)填报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估申请、综合评估督导和同行专家相关信息;将《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估申请表》(含本科、研究生)及汇总表纸质文档报送至教学评估办公室(综合楼1025),电子文档报至pgb@nuaa.edu.cn;组织安排本单位综合评估的督导和同行专家听课。

2.综合评估教师提交相关文档。学院评估秘书提醒上学期参加综合评估的教师在316日之前,将课程总结上传至“教发评估服务平台”供督导查阅、评价。本学期申请综合评估的教师在上课第一周前,将评估课程的教学日历(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文档上传至“教发评估服务平台”,供督导和同行专家查阅。

3.安排学院领导听课。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实施办法》(校师发字〔20211号)规定,在“教发评估服务平台”中设置领导应听课次数并通知领导听课,同时提示领导听课后及时上传听课记录

4.核对本单位所开课程类型。课程类型关联评估指标,课程类型不准确或造成评估指标不准确,将影响评估效果。

5.完善教师基本信息。为保证学生评教信息的准确性,各学院应及时补充完善授课教师照片等信息,加强对教师调课情况的管理,在学生评教前及时向教学评估办公室通报变动情况,以防误评。

6.开展实践实验教学综合评估。实践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各单位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实践实验教学综合评估。

7.加强质量文化营造。各学院和教学单位需做好教学评估工作的宣传,营造教学评估氛围,使得师生进一步认识理解评估工作对促进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管理办法》(校师发字〔20207号)中规定教师自评占师生评估结果的一定比例,请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师自评。

三、教学督导组相关工作

1.提交督导组工作计划。316日前,各单位教学督导组长在“教发评估服务平台”上传本学期督导组工作计划。

2.课堂教学督导。各学院教学督导组要积极拓宽听课覆盖面,扩大综合评估范围,听课后加强与师生的沟通交流。做好教师授课情况、试卷批改质量等的检查。听课与检查情况上传“教发评估服务平台”,以便反馈给相关教师。

3.上学期综合评估课程的后续教学文档检查。513日前,各单位督导完成上学期综合评估课程评价表第二部分(B面,即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试卷评阅、试卷分析、课程总结等教学文件检查分析)工作,评价意见请上传“教发评估服务平台”相应栏目。

4.常规试卷抽查。513日前,完成上学期(2021-2022-1)试卷抽查分析与评价工作,评价意见上传“教发评估服务平台”,平台会转发给相关教师整改反馈。

5.学位论文督导。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进行督查(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尤其加强“中期检查”的督导。

6.以往问题跟踪。对以往教学评估连续出现问题的课程,须连续跟踪听课,并给与反馈与指导。对以往学位论文指导试卷检查中发现把关不严的教师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跟踪整改情况,形成跟踪整改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与教师。

7.教学材料交叉检查。为迎接新一轮审核评估,保证教学材料归档规范,学校将进行教学材料交叉检查工作,即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跨学院交叉检查。具体检查方案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做好准备

教学评估相关表格从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网站“常用下载”栏下载(http://cfd.nuaa.edu.cn)

教学评估工作联系人:孙彩云、刘满让

联系电话:84895711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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