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1.2020年10月以来新入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辅导员(包括前次岗前培训未合格者)须集中报名参加省统一培训与课程考试,参加学校组织的新教师校本培训活动(以下简称“校本培训”),完成培训学时且考核合格者可获得《江苏省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教师校本培训合格证书》;
2.2020年10月以来新入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性参加省统一培训与课程考试,以及校本培训活动,完成培训学时且考核合格者可获得《江苏省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教师校本培训合格证书》;
3.进校前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自聘人员可选择性参加校本培训活动,完成培训学时且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教师校本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内容
我校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按培训活动举办主体分为省统一培训和校本培训两个模块。
三、培训方式
1.省统一培训:《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五门课程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线上培训网址链接、操作方式、账号和密码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由教师自主在线学习。线上自主学习不足110学时的教师将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账号在一年内有效。
2.校本培训:学校面向新教师实施“启航计划”,举办“新教师研习营”,重点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培养、科研能力提升、工程能力培养等模块的培训活动,采取“学时+积分”考核办法。教师根据中心公布的校本培训课程安排,通过“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服务平台”(网址:nwp.nuaa.edu.cn)自主报名并全程参加学习(含网上报名、到课签到、下课签到、作业提交,培训学时、积分认定等)。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校内报名工作须在9月8日下午17:30前完成。各学院须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师发展办公室(明故宫校区综合楼1027室)。
《2021年岗前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1)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档通过“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服务平台”—“教师发展—“岗前培训”—“培训报名” (网址:nwp.nuaa.edu.cn)进行导入提交。其中:补考报名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补考”,并将已通过的科目的成绩填写在相应的考试科目栏中;符合免考者在相应科目栏注明“免考”,同时提交免试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五、免修与免考”部分)。
参训人员一寸照片一张(请在照片背面标注学院、姓名)。
2.培训时间
省统一五门课程培训。从新教师获得培训账号起一年内均可参加网上自主学习,网络学习未达110学时的不能打印准考证。
校本培训与个人学习。新教师自报名参加校本培训起一年内完成相应的学时积分及培训活动规定的学习任务,即可获得《新教师校本培训合格证书》。
3.考试时间:暂定2021年12月11-12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标注为准。
五、免修和免考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培训对象可以免修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为非指定低学段专业(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下同)。
(2)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类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带有“**教育”字样(非指定低学段)。
(3)全日制教育硕士(非指定低学段)。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1年11月发布的《全日制教育硕士鉴别标准(修订稿)》进行鉴别。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除全日制教育硕士),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教育学”“教育学原理” “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学》一门课程;如研究生阶段(含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心理学》一门课程。
3.免修需本人填写《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各学院审核汇总后经人事处初审后于8月5日前统一报教师发展办公室。
六、有关说明
1.学院提交的参训人员名单,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予以公布。
2.《江苏省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认定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要求开展报名组织工作。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教师校本培训合格证书》是新教师(2016年9月1日后入职)申请教师资格、任课资格、综合评估和申报校级教改课题、教学评奖的必备条件之一。
4.新教师岗前培训组织实施、综合评估资格申请等工作由教发中心负责解释,教师资格认定、转正定级等工作由人事处师资办负责解释,任课资格申请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5.学校承担新入职教师首次报名受训的所有费用,含培训费、考试费、教材费。因课程补考产生的后续培训费、考试费、教材费等均由教师个人承担,并以现金方式由学校代收后交至江苏省师资培训中心和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6.培训费、考试费:每科培训费80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课程免收培训费),每科考试费20元。教材费:《高等教育学》45元/本,《高等教育心理学》45元/本,《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42元/本,《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45元/本,《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35元/本。
七、其他
本次工作联系人:朱瑶丽、易 洋;联系电话:84891009;邮箱:jsfz@nuaa.edu.cn。
附件:1.2021年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
2.《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说明
附件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免试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说明.docx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