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院级教学督导调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26浏览:238设置


关于做好院级教学督导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校师发字〔2018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要求,各学院及教学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根据教学工作的发展情况,适时开展教学督导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要求

1符合“办法”中聘任资格相关要求,严格把握聘任标准;

2热爱教学工作,热心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3新聘教学督导应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熟悉教学发展动态,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能发挥指导青年教师的作用;

 4身体健康,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教学督导任务,胜任繁重的督导工作。

5鼓励聘请院外或校外督导。

二、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根据“办法”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严格聘任标准,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教学督导调整工作,具体工作请联系教学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刘满让

电话:84895711              邮箱:mrliu@nuaa.edu.cn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0.8.26


附件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聘教学督导专家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工作单位类别

校外     □校内外院     □校内本院

专业


职称


工作状态

在职   □退休   □退休返聘

联系电话


E-mail


主要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及教学研究情况










           签名:                 

            日期:

学院

推荐

意见



签章:

            日期:

学校

审批

意见

            签章:         

             日期:

附件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院级单位督导汇总表

教学单位: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状态

新增/续聘















































































填表时间: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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