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院级教学督导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校师发字〔2018〕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要求,各学院及教学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根据教学工作的发展情况,适时开展教学督导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要求
1.符合“办法”中聘任资格相关要求,严格把握聘任标准;
2.热爱教学工作,热心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3.新聘教学督导应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熟悉教学发展动态,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能发挥指导青年教师的作用;
4.身体健康,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教学督导任务,胜任繁重的督导工作。
5.鼓励聘请院外或校外督导。
二、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根据“办法”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严格聘任标准,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教学督导调整工作,具体工作请联系教学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刘满让
电话:84895711 邮箱:mrliu@nuaa.edu.cn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0.8.26
附件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聘教学督导专家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工作单位类别 | □校外 □校内外院 □校内本院 | |||||
专业 | 职称 | |||||
工作状态 | □在职 □退休 □退休返聘 | 联系电话 | ||||
主要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及教学研究情况 | 签名: 日期: | |||||
学院 推荐 意见 | 签章: 日期: | |||||
学校 审批 意见 | 签章: 日期: |
附件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院级单位督导汇总表
教学单位: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状态 | 新增/续聘 |
填表时间: 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