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接江苏省教育厅通知,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和考试工作自2018年起由一年一次调整为一年两次。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教师校本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校师发字〔2017〕2 号),现将2018年上半年我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2017年9月以来新入职的专任教师、辅导员(进校前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不参加培训);
2. 因故未能参加去年岗前培训的专任教师、辅导员;
3. 以往参加岗前培训考试科目未完全合格的专任教师、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
我校2018年上半年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分为省统一培训、校本培训和个人自学三个模块。
三、培训方式
1. 省统一培训:《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四门课程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线上培训网址链接和操作方式详见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spzx.njnu.edu.cn/相关通知,账号和密码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由教师自主在线学习。
2. 校本培训: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面向新入职教师举办“新教师研习营”活动,实施“启航计划”,采取“学时+积分”考核办法。教师根据中心公布的校本培训课程安排,自主网上预约报名,参加学习和培训。
3. 个人自学:依托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中国大学慕课等线上平台,自主选课、自主学习,拓展教学视野,提升教术素养。
四、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校内报名工作须在3月27日前完成。各学院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师发展办公室(明故宫校区综合楼1027室)。
(1)《2018年上半年岗前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jsfz@nuaa.edu.cn。 其中:补考报名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补考”,并将已通过的科目的成绩填写在相应的考试科目栏中;符合免考者在相应科目栏注明“免考”,同时提交免试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五、免修与免考”部分)。
(2)参训人员一寸照片一张(请在照片背面标注学院、姓名)。
2. 培训时间
(1)省统一四门课程培训。从新教师获得培训账号起一年内均可参加网上培训,网络培训学时在110学时及以上者方可打印准考证。
(2)校本培训与个人学习。自新教师报名参加岗前培训起一年内完成至少28学时课程,且受训积分累计达到48分,并提交《校本培训心得体会》,即可获得《新教师校本培训合格证书》。
3. 考试时间:2018年7月7日-8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为准。
五、免修和免考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培训对象可以免修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为非指定低学段专业(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下同)。
(2)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类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带有“**教育”字样(非指定低学段)。
(3)全日制教育硕士(非指定低学段)。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1年11月发布的《全日制教育硕士鉴别标准(修订稿)》进行鉴别。
2.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除全日制教育硕士),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教育学”“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学》一门课程;如研究生阶段(含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心理学》一门课程。
4.免修需本人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2)以及相应证明材料(附件3),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于3月27日前统一报教师发展办公室。
六、有关说明
1. 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参加岗前培训教师、辅导员的报名工作,做好参训人员培训期间的工作安排,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
2. 全省统一线上培训和考试的人员仅限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学院提交的参训人员名单,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予以公布。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教师校本培训合格证书》是新教师(2016年9月1日后入职)申请教师资格、任课资格、综合评估和申报校级教改课题、教学优秀奖的必备条件之一。
七、其他
本次工作联系人:易 洋;联系电话:84891009;材料提交邮箱:jsfz@nuaa.edu.cn。
附件:附件1:2018年上半年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 .xls
附件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docx
附件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doc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