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质量“国标”是约束更是引领

时间:2018-02-26浏览:254设置

日前,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这也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首个教学质量“国标”。据介绍,此次发布的本科教学质量“国标”涵盖了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全部92个本科专业类,包括全部587个本科专业,涉及全国高校56000多个专业布点。

接下来的问题是该如何落实?在笔者看来,关键是要让“国标”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高校教师的参与热情,从而激活高校教师学习掌握和践行“国标”的主动性、自觉性。每一名高校教师都是贯彻“国标”的当事人而非局外人,他们是“国标”落地、落实的主体和依靠,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尤其是各高校,可以通过新闻报道、座谈会、讨论会、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引导和激发广大高校教师学习标准、掌握标准进而对照标准提升自我、推动专业发展的主观能动性。要推动“国标”深入到每一个院系、教研室以及每一名教师。

“国标”是全局性、战略性的顶层设计,从顶层到底层还有很多具体而微的工作要做。教育部要求,“国标”发布后,各地各相关行业部门要根据“国标”研究制定人才评价标准;各高校要根据“国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多样化、高质量人才。在笔者看来,无论是制定人才评价标准,还是修订人才培养方案,都要注意吸纳专业教师参与,做好集思广益工作,多组织“大合唱”,勿上演“独角戏”。

在笔者看来,标准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引领。当务之急,是要努力做好对标准的促建工作而非以标准论成败、定去留。“国标”出台后,可能有的高校的某些专业距离“国标”规定的有关指标尚有一定差距,因此,高校要从实际出发,切实依靠本专业教师做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不宜不分青红皂白地对那些暂时不达标的专业做停办处理。比如,可考虑设计一个对标整改期,给予不达标的专业12年的整改期限,使其能够有时间提升专业质量,进而达到标准要求。如果届时仍不达标,可再做停办、撤销等处理。

摘自《中国教育报》2018.02.09/杨红星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