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教师校本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校师发字〔2017〕2号)文件精神,《新教师校本培训合格证书》是新教师申请教师资格、任课资格、综合评估和申报校级教改课题、教学优秀奖的必备条件之一。文件规定新教师自报名参加校本培训起一年内修满至少28学时/积分的培训课程(含学院安排的8学时课程)、参加“微格教学培训暨教学能力考核”、提交书面总结材料,包括微课作品(不少于10分钟)和心得体会(不少于1000字),即可申请结业。其中“2020年岗前培训班”培训周期应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
因疫情影响,省教育厅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了调整,发布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5号)文件。通知规定2021年江苏省仅开展一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原为一年两次),且需于2021年5月8日之前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个人申报工作。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秉承“服务教师发展、助力教师成长”工作理念,考虑到相关手续办理的周期影响,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对“2020年岗前培训班”学员的相关工作做如下调整:
1.截止目前校本培训课程已修满20学时/积分的学员可申请“结业预办手续”;
2.申请“结业预办手续”的学员需签署承诺书(见附件),承诺在培训周期内,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完成所有培训任务;
3.按期完成结业任务的教师,方可获得《新教师校本培训合格证书》,若未能完成结业任务者,人事档案和教师培训档案将备注“校本培训未结业”。
请申请“结业预办手续”的学员打印并签署承诺书(见附件),并于2021年4月27日(下周二)上午12点前扫描提交至网址:https://jinshuju.net/f/Hb8N8F。
本次工作联系人:朱瑶丽,易洋 电话:84891009
附件:《2020年岗前培训班学员申请“结业预办手续”承诺书》
2020年岗前培训班学员申请“结业预办手续”承诺书.docx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1年4月23日